灵活就业保险可以享受哪些生育医疗待遇

发布时间:2023-04-26 08:58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内 容:

医疗和生育合并以后,缴纳灵活就业保险几个月才可以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具体能享受哪些医疗待遇?生产报销比例是多少?是否可以像职工医保一样享受生育津贴呢?

答 复: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我市灵活就业参保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必须连续缴纳满六个月,且账户状态正常,无断缴、漏缴、迟到账,第七个月享受待遇。符合政策,怀孕满28周后前往医保窗口办理挂账办理生育报销,不享受生育津贴。(未就业配偶可使用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不享受生育津贴)。您可联系我局生育保险办公室了解具体政策,联系电话:0554-6818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