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4-01-03 11:14信息来源:谢家集区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12月29日上午,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了第十三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市二级巡视员潘国平主持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宫玲、陈光、刘政、戚丙辉出席会议。

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苏永利、区人民法院院长李旭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计金娣、区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谢家集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报告、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和区检察院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关于代表变动和增、补选代表资格确认的审查报告,依法确认了增、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表决通过了区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支预算调整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审议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支预算调整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区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指出,“十四五”以来,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有序推进。下一步,区政府及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规划引领,加强与年度计划的统筹衔接,咬定目标狠抓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主要指标的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将评估成果有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举措;聚焦重点领域,着力在增强有效投资、壮大民营经济、优化营商环境、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补齐短板弱项,确保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会议认为,区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希望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对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质效。

会议强调,区政府要严格按照区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议要求,强化债券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用途和使用效益。

会议要求,区法院要严格依法执行,主动为民执行,加强联动协作,着力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工作合力;区检察院要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识,创新监督方式,不断提升做好执行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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