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职能目录
| 主要职责 | 序号 | 名称 | 法定依据 | 实施部门 |
|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 1 | 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 《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谢办秘〔2019〕40号 |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2 | 贯彻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 | 《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谢办秘〔2019〕40号 |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二)提出全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 3 | 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 | 《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谢办秘〔2019〕40号 |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4 | 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 | 《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谢办秘〔2019〕40号 |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5 | 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贯彻执行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实施由区级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 | 《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谢办秘〔2019〕40号 |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6 | 参与拟订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和土地政策。 | 《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谢办秘〔2019〕40号 |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三)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承担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 7 |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承担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工作。 | 《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谢办秘〔2019〕40号 |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8 | 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 《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谢办秘〔2019〕40号 |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9 | 推动完善相关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承担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 《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谢办秘〔2019〕40号 |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四)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 | 10 | 牵头推进全区“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全区走出去有关工作。 | 《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谢办秘〔2019〕40号 |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11 |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承担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 《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谢办秘〔2019〕40号 |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五)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 | 12 | 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贯彻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 | 《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谢办秘〔2019〕40号 |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13 | 组织编制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安排有关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重大项目。 | 《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谢办秘〔2019〕40号 |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14 | 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 | 《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谢办秘〔2019〕40号 |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15 | 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 《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谢办秘〔2019〕40号 |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六)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 | 16 | 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 | 《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谢办秘〔2019〕40号 |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17 | 统筹推动全区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 | 《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谢办秘〔2019〕40号 |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18 | 实施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等。 | 《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谢办秘〔2019〕40号 |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19 | 指导区域经济发展有关工作。按规定负责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 《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谢办秘〔2019〕40号 |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20 | 协调推进引江济淮工程建设。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落实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 《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谢办秘〔2019〕40号 |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七)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 | 21 | 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 | 《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谢办秘〔2019〕40号 |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22 | 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 《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谢办秘〔2019〕40号 |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23 | 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贯彻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 《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谢办秘〔2019〕40号 |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八)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 | 24 | 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 | 《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谢办秘〔2019〕40号 |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25 | 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 《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谢办秘〔2019〕40号 |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26 | 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 《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谢办秘〔2019〕40号 |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九)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等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 27 | 按规定承担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 | 《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谢办秘〔2019〕40号 |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28 | 协调落实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 | 《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谢办秘〔2019〕40号 |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十)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 29 | 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建议。 | 《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谢办秘〔2019〕40号 |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30 | 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谢办秘〔2019〕40号 |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十一)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 | 31 | 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负责能源行业节能的有关协调工作。 | 《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谢办秘〔2019〕40号 |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32 | 协调推进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 《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谢办秘〔2019〕40号 |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33 | 提出全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 《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谢办秘〔2019〕40号 |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研究和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 38 | 负责煤炭行业管理。参与制定煤炭、电力(含核电)、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相关标准。 | 《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谢办秘〔2019〕40号 |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39 | 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指导能源科技进步,组织推进能源设备研发及相关科研项目,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 《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谢办秘〔2019〕40号 |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40 | 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监测分析能源发展状况、运行情况和市场需求,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 《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谢办秘〔2019〕40号 |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41 | 负责电力工业管理,承担电力生产安全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 | 《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谢办秘〔2019〕40号 |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42 | 负责全区石油、天然气管道(除城镇燃气管道和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以外的管道,即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 | 《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谢办秘〔2019〕40号 |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43 | 参与能源区域合作、能源国际合作和境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 | 《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谢办秘〔2019〕40号 |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十三)贯彻执行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参与编制全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规划,指导、协调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形势,发布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信息,协调解决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 44 | 建立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机制,建立责任体系、组织体系,健全协调、保障机制。 | 《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谢办秘〔2019〕40号 |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45 | 负责编制采煤沉陷区居民搬迁总体规划,指导、检查有关乡镇(街道)落实搬迁工作的具体措施,并对搬迁总体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落实综合治理工作。 | 《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谢办秘〔2019〕40号 |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46 | 加强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工作。 | 《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谢办秘〔2019〕40号 |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47 | 协调落实沉陷区综合治理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 《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谢办秘〔2019〕40号 |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十四)承担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管理(执行)办公室、引江济淮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淮河流域行蓄洪区建设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日常工作。 | 48 | 承担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管理(执行)办公室、引江济淮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淮河流域行蓄洪区建设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日常工作。 | 《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谢办秘〔2019〕40号 |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十五)负责区委、区政府和区委编委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 | 49 | 负责区委、区政府和区委编委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 | 《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谢办秘〔2019〕40号 |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50 |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谢办秘〔2019〕40号 |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十七)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 51 | 强化制定全区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全区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 《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谢办秘〔2019〕40号 |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52 | 创新完善宏观调控,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 《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谢办秘〔2019〕40号 |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53 |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及时修订调减政府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 《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谢办秘〔2019〕40号 |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十八)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 54 | 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全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推动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我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区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和省、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
《淮南市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谢办秘〔2019〕40号 | 谢家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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