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家集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区工信局编制了《谢家集区工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区工信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区工信局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谢家集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www.xiejiaji.gov.cn)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谢家集区工信局(具体地址:谢家集区政府大院前楼五层)查阅。

  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为:谢家集区工信局;办公地址:谢家集区政府大院前楼五层;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54-5683102;传真号码:0554-5683102;电子邮件xjjjxw@163.com ;邮政编码:232052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区工信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区编制的《谢家集区工信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淮南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谢家集区工信局查阅。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区工信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谢家集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具体网址:http://www.xiejiaji.gov.cn。本机关受理点:谢家集区工信局

    区工信局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区工信局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区工信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区工信局申请获取。区工信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区工信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区经信委办公室。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区工信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淮南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办事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区经信委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淮南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区工信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区工信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区工信局掌握的政府信息,区工信局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区经信委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区工信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区工信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室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6、本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行政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综〔202128)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区经信委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554-5677993。也可以通过淮南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监督投诉栏目进行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答复时限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编排体系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索引号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称

点击量

文号

关键词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

2.信息分类。根据目录分类进行选择。

3.内容分类。根据不同主题和体裁进行选择。主题25类:组织机构简介;综合政务;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自然资源、能源;农业、林业、水利;工业、交通;商贸、海关、旅游;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教育、体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科技;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民政、扶贫、救灾;民族、宗教;对外事务;港澳台侨工作;国防;其他;财政、金融、审计、统计;国土资源、能源;安全生产监管。体裁15类:命令;决定;通知;公告;通报;议案;报告;通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其他;公示。

4.发文日期。发文日期指政府信息在政务公开平台中形成的时间。

5.发布机构。发布机构指政府公开信息发布单位的名称。信息为一个机构产生时,该机构为发布机构。信息为几个机构联合产生时,文件类以谁编制文号,则该机构为发布机构;非文件类以谁为主编制,则为主编制的机构为发布机构。发布机构应使用全称,不能使用简称。

6.成文日期。成文日期指公文类信息的发文书时间,即公文内容中注明的发布日期。

7.生效时间。生效时间指信息生效的时间。

8.废止时间。废止时间指信息废止的时间。

9.名称。名称指每条政府公开信息的标题。如有主副标题的,只填主标题。

10.点击量。点击量指点击网页查看的次数。

11.文号。文号指政府公开信息的文件编号。对于公文类信息,特指发文文号。文号包括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序号,并依此顺序居中排列。

12.关键词。关键词指反映政府公开信息内容、主题、概要和特点的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