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家集区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谢家集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xiejiaj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谢家集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政府二楼210,电话:5696167,邮编:23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谢家集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不断强化便民服务要求,公开质量和效果得到显著提升。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01条,其中包括:政策法规148条,政策解读46条,重大决策预公开21条,建议提案办理13条,机构领导7条,机构设置 15条,人事信息9条,财政资金34条,应急管理18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2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4条,放管服改革20条,新闻发布18条,回应关切18条,监督保障 19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通过“线上线下”拓宽受理渠道,答复申请坚持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8件,予以公开5件,从申请主体上看,企业0人,公民8人次;从申请方式上看,互联网申请6件,其他方式申请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管理相关制度。建立完善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发布协调、投诉举报、保密审查、信息公开统计五项政府信息管理制度。二是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内容建设。落实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三审制和复查制,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杜绝涉密信息、违规信息上网,避免出现严重表述错误。三是建立政务公开常态化监测检查机制。采取系统监测和人工复核相结合的方式,紧盯栏目更新不及时、更新内容不规范等问题,对政务公开各单位各栏目进行动态化监测,并充分利用电话、QQ等工具及时通知各单位做好日常整改。
(四)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以政府网站为平台,以政务公开为手段,坚持在区政府网站第一时间公布政务信息,第一时间做好政策解读,第一时间回应百姓关切。二是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对照《安徽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技术标准》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做好集约化平台下的区级网站栏目规划、目录梳理和功能调整,规范数据接口和技术架构,完成与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及应用系统的对接、清洗、归类、历史数据迁移及增量数据采集等任务,提升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程度。三是打造“指尖上的网上政府”。充分利用“谢家集区人民政府”微博微信灵活便捷的优势拓展政务公开移动平台,提高政府信息发布、公共管理、办事服务的响应速度和质量,保障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四是推进政务公开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在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方便群众查询、办事,拓宽线下政务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理顺和完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指导力度。通过小班教学、集中培训、QQ在线答疑等形式,做好我区政务公开培训和指导工作。全年,开展政务公开集中培训3次、小班教学15次,修订规范了区本级、区直部门和乡镇街道的政务公开目录。三是做好测评整改工作。抓好市里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开展我区第三方测评自查自纠整改提升工作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
及时宣传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上安排集中学习1次,全区范围内的集中培训1次,发布解读材料3篇,发放新条例80余册,并在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开设“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增2 |
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外的其他行政权力) |
0 |
增1 |
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增3 |
3 |
行政强制 |
0 |
增1 |
1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3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8 |
0 |
0 |
0 |
0 |
0 |
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不足
一是重视程度不够。少数乡镇、部门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不够,乡镇之间、部门之间工作进展不均衡。
二是公开深度不彻底。一些该公开的信息内容未公开或者未全面公开,部分单位公开的内容避实就虚。
三是公开重点不突出。少数部门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关键领域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
四是公开不及时。部分单位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没有做到动态管理。
(二)改进措施
一是改变工作观念。加大政务公开宣传普及力度,让各部门、乡镇深入了解政务公开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调动各部门、乡镇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开展多种类的业务培训。除了定期的整改培训外,开展集中学习集中办公来推动工作的开展;组织座谈会,听取各部门、乡镇的工作痛点、难点,寻找解决办法。
三是扩展督查检查渠道和形式。开展定期第三方测评工作,借助第三方测评来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阶段性检验;通过实地走访督查各单位政务公开的常态化开展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对检查情况进行县内通报。
四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对标先进地区找差距,学习先进地市、县区的各项工作制度,补齐本县的制度短板,根据上级的规范调整同步调整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目录。按照县(市、区)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对区级目录进行了重新梳理调整完善。围绕"五公开"全流程、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及时对区政府政务公开目录进行优化和调整。
二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运用推广工作。2019年以来,国家各有关部委围绕国家26个试点领域,先后出台一系列标准指引规范。我办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府办秘〔2017〕243号)要求,制作专题界面进行试点成果标准目录的展示,不断提升我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