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载社区矫正法 司检共领新生路
谢家集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施行五周年宣传暨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法治教育活动
为深入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强化社区矫正对象遵规守纪意识。在《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之际,谢家集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新生”工作室联合区人民检察院、民盟“黄丝带”帮教团开展了以“五载社区矫正法,司检共领新生路”为主题的《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宣传暨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法治教育活动。全区3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参加了此次活动。
7月11日上午,社区矫正对象统一身着“黄马甲”,在区人民检察院楼前整齐列队,挂职民警逐一点验身份。活动中,社区矫正对象重温了《社区矫正法》条文;通报了上半年因不假外出等情形被处理情况;个别受到处理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思想汇报并对下一步遵规守纪情况表态;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连晶晶检察官以“学法省身,守法笃行,矫行正心”为题,结合司法实践给社区矫正对象上了一堂法治教育课,详细解释了社区矫正与刑事执行检察的关系,结合警示案例以案释法讲解了社区矫正法律红线,强调了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法律后果,引导对象敬畏法律、严守底线。
随后在检察官带领下,社区矫正对象还参观区人民检察院的办公场所,深入了解检察工作职能及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机制。通过近距离接触,社区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的严肃性和透明度有了更深体会。“刚入矫时总觉得规定太严格不自由,今天看到检察官对社区矫正工作的严格监督,我才明白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为了让我们真正改过自新的良苦用心。”一名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在学习参观后感慨道。
此次活动是区司法局与区人民检察院、民盟区总支等部门强化社区矫正工作协作的重要体现。谢家集区司法局副局长许利影表示:“《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年来,谢家集区始终将重监督管理与强教育帮扶相结合。未来,我们的工作将继续深化多部门协作机制,切实做到依法监管与人文关怀两手抓。”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强调,检察机关将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构建“监督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社区矫正机构”双引擎模式,推动全区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