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家集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有关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现将谢家集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全区2024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谢家集区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4.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5年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区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
二、审查批准决算和预算调整,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与下半年工作计划(草案)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5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区政府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三、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1.调研《淮南市水资源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2.开展《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
3.视察《退役军人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
4.视察《社会保险法》贯彻落实情况;
5.视察《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
四、开展专题调研
1.调研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工作情况;
2.调研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3.调研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
4.调研青少年法治教育情况(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及履职情况);
5.调研标准化厂房建设情况;
6.调研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7.调研谢家集区以旧换新促消费工作情况;
8.调研全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发展工作;
9.调研全区标准化厂房招商工作;
10.调研谢家集经济开发区发展情况;
11.调研乡村卫生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12.调研谢家集区文旅融合发展情况;
13.调研占道出店经营、户外广告、非机动车停放、摊群点建设和管理情况;
14.调研城市防洪和内涝治理工作建设情况;
15.调研全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及监管情况;
16.调研废弃矿山和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情况;
17.调研全区秸秆焚烧大气污染监督管理情况;
18.调研“智慧人大”平台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19.调研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站和“家室站点”标准化建设等工作情况。
五、开展专题视察
1.视察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
2.视察推进民族乡村振兴情况;
3.视察中小学劳动教育情况;
4.视察科技创新载体建设情况;
5.视察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工作;
6.视察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推进宗教场所规范化建设情况;
7.视察医疗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8.视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9.视察防震减灾开展情况;
10.视察防汛备汛工作开展情况;
11.视察残疾人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12.视察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提升改造工作;
13.视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14.视察劳动力市场建设和监管工作;
15.视察区妇联关于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工作;
16.视察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17.视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视察,重点围绕其管理使用情况;
18.视察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完成情况;
19.视察区域内建筑材料生产企业及污染排放情况;
20.视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21.视察高层居民楼规范管理及二次供水、防火等安全防控措施;
22.视察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和执行情况;
23.视察全区重点工程规划、实施建设和安全监管情况;
24.视察代表重点建议督办情况。
六、述职评议
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部分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报告,并进行测评;
2.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部分工作人员述职报告,并进行测评。
七、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全面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备案审查平台作用,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
八、区政府工作部门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年度工作情况
根据《区政府组成部门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年度工作情况制度》,区政府工作部门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年度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