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
1月8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了第三十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韩涛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宫玲、陈光、刘政、戚丙辉出席会议。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马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王炜,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勤、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计金娣列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负责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6年度区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候选项目的说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的审查报告、调整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及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讨论了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的日程安排(草案)、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各类人员名单(草案)、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民生实事项目投票表决办法》(草案),以及区政府、计划、财政、人大、法院、检察院六个报告(讨论稿)和“十五五”规划(讨论稿);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强调,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区财政局、区发改委要继续认真组织讨论,进一步修改完善各自的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要会同有关方面,继续扎实细致做好区人代会的各项筹备和组织服务工作,确保大会圆满顺利召开。
会议要求,被任命的同志要牢记誓言、恪守承诺、言行一致,把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转化为依法履职的实际行动,在新的岗位上作出新的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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