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谢人社监令〔2026〕18号
单位(个人):合肥学有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法 人:段宗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山经济开发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B座9层9-6189(一址多照登记)
经查,因你(单位)在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中,存在以下违法行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现根据_《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决定责令你(单位): 于2026年9月11日前提供全体员工的工资表、考勤表并支付全体员工被拖欠的工资。请你(单位)认真执行上述决定,并于2026年9月11日前把整改情况和相关凭证以书面形式报送到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劳动监察大队(地址: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沿矿路谢四中院内南楼二楼邮编:232052劳动保障监察员:程浩、阮守元联系电话:0554-5616916)。
拒不履行本决定的,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指令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谢家集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指令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谢家集区人社局
2026年9月4日
注:本指令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一份交当事人。
皖公网安备 340404020000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