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谢征预告字〔2026〕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李郢孜镇孟岗村村民集体所有土地和新河村村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淮南市2026年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拟征收土地位于李郢孜镇孟岗村和新河村境内。具体拟征收土地地类及四至范围见下表:
拟征收土地情况表 面积: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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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坐落 位置 |
拟征收土地 地类与面积 |
拟征收土地四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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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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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 地块 |
李郢孜镇孟岗村、新河村 |
总面积:3.4092公顷;其中:农用地2.3500公顷(耕地 1.3126公顷)建设用地1.0592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
安徽廖氏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淮南市壮邸仁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孟岗村村民集体、新河村村民集体 |
安徽省圆丰建材有限公司 |
安徽廖氏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孟岗村村民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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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号 地块 |
李郢孜镇孟岗村、新河村 |
总面积:0.3317公顷;其中:农用地0.0200公顷(耕地 0.0200公顷)建设用地0.3117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
淮南市壮邸仁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孟岗村村民集体、新河村村民集体 |
新河村村民集体、淮南市壮邸仁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淮南市壮邸仁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淮南市2026年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拟征收土地目的为成片开发建设需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谢家集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李郢孜镇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及地上附属物和青苗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李郢孜镇人民政府、孟岗村、新河村、孟岗村村民小组、新河村村民小组范围内,采用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方式发布,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h t t p s://w w w . xiejiaji .g o v . c n / )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李郢孜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杨玉虎,联系方式:13309647789。
2026年1月4日

皖公网安备 34040402000018号